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835737 证券简称:传神语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3)销售产品、商品;
(1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1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1)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
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亲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因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
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会议召
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
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关联董事回避
后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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