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5709 证券简称:千柏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千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种类” 全文“类别”
全文“总经理” 全文“经理”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标明面值,面值为人民币 1 元/股 明面值,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公司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00 万股,其
他类别股 0 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其他方式。 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 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其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因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股东会决议;公司因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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