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5697 证券简称:航天常兴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航天常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航天常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北京航天常兴科技股份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评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评估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十二)评估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公司利益;
(十三)制定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向年度股东会报告工作;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是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召集人应在 10日(不含会议当日)
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提议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监事本人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联系方式。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的要求;联系人、联系方式;发出通知日期。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出。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通知方式发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全体监事。
第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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