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5679 证券简称:日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 无
限公司
执行法院: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5)鄂 09 民终 2125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案号:(2025)鄂 0921 执 223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6 年 2 月 5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撤销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2025)鄂 0921 民初 1636 号民事判决。
公告编号:2026-011
2、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15743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5743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其承建的金博孝昌小河 8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110KV 升压站工程的价款在 1574300 元范围内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驳回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 26876.16 元,由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8813.16 元,由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8063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对公司声誉和日常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以便公司早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6-011
2026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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