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835631 证券简称:宝之钢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宝之钢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宝之钢集团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宝之钢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规定,制订本章程。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 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 定,由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 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
现为公司的发起人。 现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昆山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昆市数据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山市数据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201125655722763。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宝之钢集团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宝之钢科
股份有限公司。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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