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5624 证券简称:德美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会计师进场较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审计机构进场时间较晚,导致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编制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
年度报告,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成 2020 年年度
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5 月 31 日
(五) 应对措施
为尽快及时披露 2020 年年报,挂牌公司已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审计机构已完成数据采编,公司沟通尽快获得定稿文件,同时公司内部组织多人参与 2020 年年报编制工
公告编号:2021-003
作,争取尽快完成 2020 年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
二、 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同时公司股票存在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的风险。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李天慈 联系电话:0991-3810828 传真号码:0991-3810828
邮箱:litianci721@sina.com
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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