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1
泰州友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0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第三章 股份......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6 -
第一节 股东......- 6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3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
第一节 董事...... - 19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2 -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 25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6 -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
第一节 监事...... - 27 -
第二节 监事会 ...... - 28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29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29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30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
第九章 通知...... - 31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2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2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32 -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 34 -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 35 -
第十三章 附则...... - 3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泰州友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于 2015 年 9 月由泰州友润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经江苏省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为:泰州友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丰路 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
织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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