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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6:43:18 股吧网页版
瑞朗医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5600 证券简称:瑞朗医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山东瑞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瑞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瑞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资
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瑞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
程序通过。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且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的由公司董事长决定;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且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决定;

(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或者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决定。

(四)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人、财、物
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做出调整,具体职责为:

(一)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并制订公司下一年度发展及对外投资计划,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审查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并报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在董事会、股东会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对外投资行为。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

资产的安全性、可运作性,提出意见。

(三)根据公司年度目标体系,编制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在经理授权下组织有关部门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清算及考核。
(四)对公司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资产的特定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工作。

(五)负责与招商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争取并落实各项政策优惠扶持。

第七条 公司参与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除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应
当加强学习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业务业务流程为:

(一)根据投资意向,由公司业务部会同财务部起草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方案,并提交经理初审。

(二)通过项目初审之后,由董事长批准实施;如超出董事长的权限,应将项目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或上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章 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控制

第九条 公司应当编制投资方案或投资项目的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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