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35582 证券简称:华闽南配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 行为,确保总经理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进行控制的主管人员。总经
理作为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人,应当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司业务活动的效率及结果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在本《细则》规定的的职权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活动。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当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终目标,在行使职权时应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对于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以外的公司重大决策问题应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工作职责、权限、工作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其法律责任等事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设总经理一名,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设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方面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八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并拟定升级、加薪与奖惩计划;
(八)制定公司年度招聘人才和用工计划;
(九)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案;
(十) 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经营业务文件;
(十一) 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 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三) 行使《公司章程》、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时,总经理应列席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无表决权。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其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正确、科学的经营方向,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依法经营;
(二) 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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