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2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5566 证券简称:ST 永丰食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1]421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情况: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丰食品)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公告编号:2022-018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已于 2018 年度被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已停工停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前
公告编号:2022-018
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公司将被终止股票挂牌。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21 号)。
特此公告。
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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