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5553 证券简称:瑞兴医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充分的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当公平对待其所有投资者。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四)诚实守信原则。
(五)高效低耗原则。
(六)互动沟通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说明会;
(四)一对一沟通;
(五)电话咨询;
(六)邮寄资料;
(七)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八)路演;
(九)现场参观;
(十)公司网站及其它。
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七条 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
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八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
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公布。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