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5541 证券简称: 康美生物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章程中全部“股东大会” 统一替换为“股东会”
原章程中全部“半数以上” 统一替换为“过半数”
原章程中全部“辞职” 统一替换为“辞任”
原章程中全部“罢免” 统一替换为“解任”
原章程中全部“法律、行政法 统一替换为“法律法规”
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 、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司”)。公司采用发起设立的方 “公司”)。公司采用发起设
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立的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
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
营业执照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003
88176。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
意,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
代表人。 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
记。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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