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5538 证券简称:额尔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额尔敦羊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原条款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
2、因条款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中索引其他条款的编号相应修改;
3、因增加、删减条款号码有变动,号码的变动不再标黑备注;
4、原条款中的“经理、副经理”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前述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未影响实质内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其它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内蒙古额尔敦羊业股份有 第二条 内蒙古额尔敦羊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法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司。
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本
人。 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每届不超
过 3 年),连选可以连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
后,由副董事长(若设)暂行法定代
表人职责;未设副董事长的,由过半
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暂行职责。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由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作
为新的法定代表人;若董事会未按期
选举,股东会可直接选举产生。法定
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应在 10 日内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束力的文件。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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