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5536 证券简称:正通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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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
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券市场有权监管机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款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
(十二) 其他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
事项;
(十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主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分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 销售产品、商
品,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
财、委托贷款), 财务资助(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公司章程中约定适
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除了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
(三)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 本制度第六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五) 法律、法规规定与本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 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 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项所列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
父母、配偶的父母、年满 18 周岁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及
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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