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35532 证券简称:思尔特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长远发展规划的需求,局部利益应服从整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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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分别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和列入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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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利润分配原则、政策: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四章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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