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9 18:09:40 股吧网页版
思尔特: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5532 证券简称:思尔特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上诉人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金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买
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2024)鲁 0830 民初 2204 号
《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 年 9 月 29 日上诉人收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作
出的(2025)鲁 08 民终 4225 号裁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金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姬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公告编号:2025-031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诉人金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以下简称“金成公 司”)、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以下简称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2024)鲁 0830 民初 2204 号《民事判决书》,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金成公司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金成公司本诉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 思尔特公司反诉的全部诉讼请求;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思尔特公司承担。

公司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公司与金成公司签订的编号分别为 JC-
SIERT/201911-01、JC-SIERT/201911-02《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 销售合同》,以及编号为 JC-SIERT/201911-01A《大吨位动臂机器人焊接工作站 技术协议》,编号为 JC-SIERT/201911-01B《大型 X 架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技术 协议》,编号为 JC-SIERT/201911-01C《小型 X 架及转台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技
术 协 议》 , 编号为 JC-SIERT/201911-01D《下车架机器人焊接生产线技术协
议》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终止;

2.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四、五项,改判公司不承担设备延迟交货损失、设 备延迟调试损失、设备加密损失,不承担鉴定费;

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金成公司承担。

公告编号:2025-031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 08 民终 4225 号
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483102 元,由金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23842 元,
由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负担 159260 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将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的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 32,673,000.00 元,除被冻结金额不能使用外,账户其他功能正常。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