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835527 证券简称:君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天津君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治理等实际需求,公司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要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全文 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天津市津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200005723425914。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498.30 万元。 4,477.824 万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其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司股份的活动。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二十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依照第十九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
内转让或者注销。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议。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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