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5:31:39 股吧网页版
华翼蓝天: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5512 证券简称:华翼蓝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142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华翼”。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22-83712986 022-83712857

邮箱:bod@hyltsim.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三道 16 号
(二)券商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7-87718750

邮箱:luoqian@tfz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 号天风大厦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