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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9:48:47 股吧网页版
殷图网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5508 证券简称:殷图网联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此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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