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5508 证券简称:殷图网联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 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 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保、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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