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835505 证券简称:光音网络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制度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通过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会议决策的科学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编制公司定期报告或定期报告摘要;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四)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五)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六)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九)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六条 董事会拥有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方面的权限如下:
(一)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在一年内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服务)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权限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5%,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下的事项;
(二) 董事会有权决定担保的权限为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权限以外的担保事项;
(三) 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限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可以决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新增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的银行借款;
(四)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
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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