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08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江滨中大道北侧、曙光路东侧)福州万达广场二期B1#甲级写字楼2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潘宇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董事沈琼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就公司2018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思路。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的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的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年度报告详情请见《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摘要内容请见《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公司原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庆华辞职失联,导致公司经营异常,审计过程中部分重要项目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所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认为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现场审计工作,详细向其介绍公司业务模式,配合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包括固定资产盘点、货品盘点等系列工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具体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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