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5492 证券简称:铸金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铸金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有关规定,由天津市铸金表 由天津市铸金表面工程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面工程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 限公司。公司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573544477XK。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
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 TianJin ZhuJin Technology
司。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河北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 40 号,
区南口路 40 号。 邮编:300232。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
代表人。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理、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 和技术总监。
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
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
中登记存管。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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