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7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5492 证券简称:铸金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卢小江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铸金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卢小江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
之间存在反向买卖铸金股份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金额(元)
20241206 卖出 20100 7.73 155,373.00
20241210 卖出 7001 7.40 51,807.40
20241211 卖出 3100 7.38 22,878.00
20241212 卖出 18000 7.25 130,500.00
20241213 卖出 15000 7.21 108,150.00
20241227 卖出 100 8.00 800.00
20250108 卖出 2600 7.57 19,682.00
20250110 卖出 6801 7.29 49,579.29
20250113 买入 100 8.80 880.00
20250113 卖出 3760 7.59 28,538.40
20250114 买入 300 8.65 2,595.00
20250114 卖出 10672 7.39 78,866.08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核查情况
(一)根据卢小江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股票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卢小江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上述规定,上述交易构成 4 次短线交易。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方法参考计算,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不涉及挂牌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况。
(三)卢小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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