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苏恒牛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苏恒牛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泰日人民街 39 号 8 幢 11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2.872 万元。
第六条 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
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公司
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十四条 从事数据技术、云计算、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分析处理、数据集成、数据存储、数据应用,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须经审批项目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品牌策划,美术设计,工艺品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自
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电子商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动漫及多媒
体设计,公关策划,云平台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记载入股
东名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管存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的其他机
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公司股东不享有新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每次股票发行的具体事项均由股东会决
定。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共6名,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
下表:
序号 发起人姓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名 (万股)
1 刘洋 480 55.223194% 净资产出资 2015 年 8 月 15 日
2 黎志 7.5 0.862862% 净资产出资 2015 年 8 月 15 日
3 李军 5 0.575242% 净资产出资 2015 年 8 月 15 日
4 彭明明 2.5 0.287621% 净资产出资 2015 年 8 月 15 日
5 王玫 2.5 0.287621% 净资产出资 2015 年 8 月 15 日
6 许萍 2.5 0.287621% 净资产出资 2015 年 8 月 15 日
-- 共计 500 57.52416%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42.87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
别股份。
第二十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以外,公司不以赠与、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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