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5461 证券简称:中关村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赵小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赵小鹏先生、吴盟盟女士、田宁宁先生、黄传新先生、陈志武先生、党书杰女士、高中成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1
为满足公司节能、环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神木至臻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公司”)与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经过协商沟通,拟向其申请额度为 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为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柠条塔区酚氨废水集中处理项目中的供应商采购款及员工人力成本的支付,贷款方式为母公司担保,贷款资金成本不超过(含)年化 5%,贷款期限为 3 年,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本,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目前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已初步同意授予神木公司贷款额度,具体借款条件以神木公司与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或相关文件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节能、环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神木至臻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公司”)拟向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贷资金贷款 5,000 万元。主要用于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柠条塔区酚氨废水集中处理项目中的供应商采购款及员工人力成本的支付,贷款资金成本不超过(含)年化 5%,贷款期限为 3 年,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本,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具体借款条件以神木公司与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或相关文件为准。
根据神木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初步同意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同时要求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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