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国投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2015 年 10 月 13 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主办券商”)与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元一”)签订《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之协议书》(以下简称“《推荐挂牌
并持续督导协议》”);2018 年 5 月 24 日,ST 元一与国投证券签订《东阳元一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2021 年 6月 30 日,ST 元一与国投证券签订《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之协议书之补充
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2024 年 12 月 30 日,ST 元一与国投证券
签订《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上述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止目前,ST元一累计 3 年未按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用,国投证券已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 年 3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向 ST 元一进行了三次书面催
告,ST 元一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
之日已达三个月。2025 年 5 月 29 日国投证券向 ST 元一发送《国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材料。
国投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投证券和 ST 元一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国投证券和 ST 元一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国投证券与 ST 元一签订的持
续督导协议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国投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元一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三、 风险提示
国投证券在 ST 元一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 ST 元一进行信息披露、办
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元一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国投证券和 ST 元一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国投证券
202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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