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5447 证券简称:微卓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广场三区 3 号楼 6M
层 12 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4 日 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 议案内容:
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编制了《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公司监事会对《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拟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0,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 9,135,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公告编号:2025-014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信息豁免披露内部审核程序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股转公司规定,挂牌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披露。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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