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35438 证券简称:戈碧迦 公告编号:2025-136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6《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公正。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违反下列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