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35438 证券简称:戈碧迦 公告编号:2025-123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
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10 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
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 2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
决、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一)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四)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六)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
(八)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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