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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8 18:28:07 股吧网页版
杭摩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8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5401 证券简称:杭摩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上
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对于《关于<提名吴宇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提名吴宇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于<提名吴宇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
202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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