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禄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一一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禄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智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主办券商”)对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发生一次股票发行情形,即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2019年3月27日金元证券项目组人员与禄智科技相关人员进行了关于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沟通;核查了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专户的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00,000元。主要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债务融资带来的财务费用与财务风险,同时优化股权结构。以下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禄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29日,禄智科技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对募集资金管理等
要求,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201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6年12月12日,禄智科技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北京禄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167号),确认禄智科技本次股票发行130万股。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中国建设银行石景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为:中国建设银行石景山支行,账号:11050164360000000352。
此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不存在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摘要 收入 支出 余额
期初余额: 14,257.70
利息收入 19.76
支付中关村企业信促会 1,000.00
会费
支付货款 13,000.00
手续费 277.46
合计 14,27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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