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5-017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
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
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 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 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 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未 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7 号,执行该
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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