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8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文阁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姚锐因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续办资产池业务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在浙商银行续办资产池业务。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提高公司的应收票据管理效率,为公司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项下应收账款、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质押,以出口应收账款入池作为还款来源形成共享的集团资产池,办理表内外资产业务,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增值服务。本次拟续办资产池业务的实施主体为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兴佳风力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资产池业务的续办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有效。具体业务期限以与银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公司将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及相应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额度内的各项法律合同等文件的签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伍仟万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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