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5319 证券简称:康安租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由“浙 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在嘉兴
江康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代 码 :
913304007559320768。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将在中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公司股票
公司”)登记存管。 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本公司或者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 助,复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方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三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司合并;
公司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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