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数据”、“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机构,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4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持续对云创数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主要为:(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就信息披露文件涉及相关事项对公司信息披露人员进行问询,对年报问询回复进行复核;(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与年审会计师一并督促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及持续完善;(3)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询问,督促公司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要求,并同步汇报监管部门;(4)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积极完成整改;与年审会计师一并督促企业积极配合检查,参与有形资产监盘、客户供应商走访等核查工作。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内部控制执行问题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结论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控制缺陷”、“公司发现在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控制缺陷”。
公司年审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上会会计师”)对云创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 第 7856 号)。此外,因公司“重大项目数据调整无法核实”、“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无法核实”等,中信建投证券无法判断上述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影响,无法判断上述事项相关的财务报告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
中信建投证券将与年审会计师一并提请公司落实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 2024 年末,云创数据围绕募投项目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供应商货款、装修费、技术服务费、工程费等合计
176,578,968.48 元 , 其 中 2024 年 度 使 用 金 额 为
61,556,223.00 元,中信建投证券查阅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付的相关凭证、查阅了上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
师报字 2025 第 7853 号)和《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5 第 7864 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由于中信建投证券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确定《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5 第 7853 号)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对云创数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影响,中信建投证券无法对云创数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3、持续经营能力
云创数据于 2021 年 8 月挂牌新三板精选层,于 2021 年
11 月平移至北交所上市。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公司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5,040.08 万元,净利润为-17,408.17万元,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滑事实。
中信建投证券提请公司围绕自身行业竞争优势及下游客户需求,加强市场开拓,提高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4、立案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云创数据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信建投证券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立案调查结果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等方面的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将与年审会计师一并督促公司积极配合监管机构调查事项,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好积极整改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云创数据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等在履行的承诺主要是 2020 年 11 月围绕拟公开发行作出的,如“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的承诺“等,因公司 2024 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建投证券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履行情况的影响,无法判断上述承诺是否得到严格的履行。
四、其他事项
因云创数据存在 2024 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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