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5287 证券简称:鹏业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等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利益,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章(电子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章(电子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五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告编号:2024-040
等。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第七条 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第八条 公司因新设立、变更、原印章丢失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可刻制新印章。印章刻制应报所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确认,由总经办办理印章刻制事宜。
第九条 印章启用由总经办发布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注明印章全称、启用日期、保管部门及使用范围。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十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其对应的电子印章由总经办保管,公司财务印鉴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保管。
第十一条 公司所有印章应入柜加锁,妥善保管,随用随取,用毕立即存于原处。
第十二条 公司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
第十三条 员工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外带使用公司印章。确因工作需要将公章带出使用,应由借章人提出借章申请,注明用途、借出时间、预计归还时间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借出,借章人必须在借章期限内将印章交回总经办,印章归还时需上传印章外借期间的盖章资料。
第十四条 印章使用要求
(一)加盖的印章要端正、清晰,用印要做到“骑年盖月”。
(二)原则上不允许在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材料上加盖印章,经批准同意的紧急用章情况除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修订并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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