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4
关于对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390 号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鹏业软件)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2023 年度你公司销售费用为 34,001,423.26 元,同比增长 39.94%,
你公司解释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人力成本、质保期费用增加所致。2023 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950,194.93 元,同比增加0.77%。
2023 年度你公司管理费用为 21,249,724.77 元,同比增长 75.63%,
你公司解释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人力成本及 IPO 期间中介机构发生的中介费用及差旅、食宿费用增加所致。
请你公司:
(1)说明质保期费用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合同条款或约定,本期增加的具体原因,在公司收入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质保期费用显著增加的合理性;
(2)说明你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计提期间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以前年度压缩费用拼凑业绩、突击满足上市标准的情况。
2、关于研发人员
2023 年,你公司研发人员期初为 11 人,期末为 16 人;研发支
出-职工薪酬 2022 年度为 19,207,693.65 元,2023 年度为 20,842,946.44
元。2023 年,你公司技术人员新增 108 人、减少 92 人,期末技术人
员 382 人。
请你公司:
(1)分研发项目列示项目内容、项目预算、研发人员安排、项目进度及费用归集、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及对公司的作用等情况,并说明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项目需求、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性,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是否与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2)说明 2023 年技术人员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导致技术团队不稳定,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8 月 28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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