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长城证券
关于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城证券作为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是
2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是
确定性风险
3 公司治理 未能及时修改章程 是
4 生产经营 资产负债率较高且流动性紧张 是
5 其他 重大诉讼 是
6 其他 债务违约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所述“净资产”,是指挂牌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所有者权益;挂牌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 2022 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为-4,026,962.44 元,
2023 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为-59,157,379.95 元,2024 年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42,976,778.28 元,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2、重大亏损或损失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3,819,398.33 元,已连续三年亏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42,976,778.28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18,601,000.60 元,公司实收股本 150,0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已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对应的应对措施。
主办券商已经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针对“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事项,于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未能及时修改章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规定,公司应当对应修改相关章程。主办券商已经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数次提醒,公司尚未进行相关修改。
4、资产负债率较高且流动性紧张
公司 2024 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107.22%,相较于 2023 年期末的资产负债率
101%提高了 6.16%,且公司的多个银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存在不能及时偿还相关债务的风险。
公司已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针对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应对措施。
5、重大诉讼
公司 2024 年年度发生多起重大诉讼及以前年度重大诉讼相关进展(详见重大诉讼公告 2024-018、2024-033、2024-035、2024-036、2024-037、2024-045、
2024-072、2024-079、2024-080 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24-001、2024-007、2024-034、2024-038、2024-047、2024-053、2024-056、2024-057)。截至 2024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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