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8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25-009
证券代码:835283 证券简称:ST 节水股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吉
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因该公告部分内容表述不准确,现公司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 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前:
1、 公告标题《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
公告》
2、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抚松县人民法院的民
事判决书(2024)吉 0621 民初 2244 号,案件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一审判决。
3、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25-009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抚松县人民法院的民
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抚松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科技服务中心于
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工程款 4,748,575.40 元;
二、原告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
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5,899.00 元(已减半收取),
由原告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4,375.00
元,被告抚松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科技服务中心负
担 21,524.00 元。
更正后:
1、 公告标题《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
进展公告》
2、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收到抚松县人民法院的民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25-009
事判决书(2024)吉 0621 民初 2244 号,案件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一审判决。
3、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收到抚松县人民法院的民事
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抚松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科技服务中心于
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工程款 4,748,575.40 元;
二、原告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
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5,899.00 元(已减半收取),
由原告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4,375.00
元,被告抚松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科技服务中心负
担 21,524.00 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重大诉讼详情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25-009
(www.neeq.com.cn)披露的《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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