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证券代码:835283 证券简称:ST 节水股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鹏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吉林省节水灌 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史常水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李小林代为表决。
董事高鹏、张晓坤、赵永财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省佳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
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现申请向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 借款 1350 万元。节水公司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该笔借款用于偿还节水公司
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2022 年小企借字第 171 号项下
1350 万元借款。
一、借款金额
佳盛农业公司向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借款人民币 1350 万元。
二、借款利率
年利率为 6.6%。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佳盛农业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签订的借款合同日期为准。按银行还贷要求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保证方式
(一)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为 1.5%。
(二)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三)应收账款质押
1.吉林省顺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与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四平市紫气大路沿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一标段(紫昕广场、红石榴广场、 西湖水上公园)合同金额 2180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810.7526 万元。
2.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郭分公司与前郭县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办公室因前郭县 2020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五标段,合同金额 13797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886.6024 万元。
3.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郭分公司与前郭县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办公室因 2019 前郭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二标段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合同 金额 2777.38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446.5286 万元。
4.吉林省顺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通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 2018 年公主岭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
合同金额 1254.599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360.7707 万元。
5.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郭分公司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 治县水利局因 2020 年前郭县城乡供水一标段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合同金额 5596.9377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299.9997 万元。
6.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因白 山市江源区湾沟镇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合同金额 196.015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196.015 万元。
7.吉林省顺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通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 2018 年公主岭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 合同金额 1254.599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202.1106 万元。
五、相关要求
为满足放款要求,需要在吉林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开立银行基本对公存 款账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借款基本情况
节水公司为解决原进出口银行 3 亿元流贷偿还问题,于 2021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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