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35281 证券简称:翰林汇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系由翰林汇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北
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00220899X。
第四条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
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遵循入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名称: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2 号实创大厦东区四
层
邮政编码:100085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411,680,000.00 元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第九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在遵守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下,可向其他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就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不得作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
子公司。
第十二条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由发起设立公司转为募集设立公
司。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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