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835266 证券简称:谷峰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江苏谷峰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
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谷峰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需要,提升公司多元化发展目标,满足未来市场化竞争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谷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非关联自然人赵艳利收购其所持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 25%的股权、拟向非关联自然人徐利方收购其所持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本次收购金额为 0 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谷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35%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6,198,952.10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54,634,250.12 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 35%的股权,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本次收购交易金额为 0 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
1400 万元,截止 2025 年 11 月 30 日,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524,110.47 元,净资产为 99,475.18 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述数据,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谷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董事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股权资产无需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收购事项完成后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及相关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赵艳利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来凤路 3 号颐家名苑 5 幢 607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徐利方
住所:河南省安阳县许家沟乡相村龙腾路 1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河南骏锐建设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岗李乡淮海路 133 号-578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成立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际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赵艳利 3600 10 90
2 徐利方 400 0 10
合计 4000 1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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