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835262 证券简称:佳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与运营效益,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对山西乐赢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认缴股权 100 万元以 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郝晨宇;与浙江联一联科技有限公司将对杭州昊乐新能源有限
公司 99%、1%的认缴股权 99 万元、1 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显德智慧科
技有限公司;将对文昌乐赢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认缴股权 100 万元以 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台州中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对湘潭凯乐赢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认缴股权 100 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奥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将
对淳安县乐盈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认缴股权 100 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
州宋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对义乌卓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认缴股权 100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卓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控股公司湖北昊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对湖北省高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100%的认缴股权 1000 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湖北高涢新能源有限公
司、卢俊峰 99%、1%。
全资控股公司广西嘉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对梧州凯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认缴股权 100 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伏威企业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全资控股公司福建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对福州鑫益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100%的认缴股权 500 万元以 0 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曹军、徐开帅 80%、2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不涉及负债,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编号:知联中佳审字[2024]0442 号),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01,096,940.33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 65,687,731.01 元。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总额 22,000,000.00 元,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均为零。因此,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山西乐赢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全资项目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
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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