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5256 证券简称:数图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数字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要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数字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数字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数字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向董事长提交经提
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十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十一条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时限为:董事会召开前三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可于会议召开日当日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 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 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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