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5217 证券简称:汉唐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全国中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以下简称“《《 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原北京 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汉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司系由原北京汉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
公司发起人。 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在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10101693299315Q。
新增条款 第三条公司于 2016 年 01 月 06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
大街丙 12 号楼《13 层 1301 内 1508 室 国门外大街丙 12 号楼 13 层 1301 内
1508 室,邮政编码为 100022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按照
选举董事长的方式进行。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新的法定代表
人选出之前,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
权代表行事公司对外代表的职权;在
新的法定代表人选出之后,前述授权
自动失效。
新增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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