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5193 证券简称:东立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司法》有关条款的
修订及公司调整董事会结构暨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共性的修订主要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将原《公司章程》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修订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3、将原《公司章程》中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提案和临时提案的股东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修订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4、因公司调整董事会结构暨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将原《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会结构的内容修订为“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方式选举和更换”,删除部分条款中涉及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
5、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章程。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攀枝花东立化工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
公司由攀枝花东立化工有限公司采取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攀枝花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400667422711X。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四川东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东立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04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50 万
(人民币壹亿零肆佰伍拾万元)。 元(人民币壹亿零肆佰伍拾万元)。
无 新增: 第七条 公司于2015年12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表人。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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