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5193 证券简称:东立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四川东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阅《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四川东立科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3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查阅《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5547 号《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相关内容,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3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本次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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