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
重组实施情况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O二四年四月
声明与承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受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立科技”)委托,担任东立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过审慎核查,出具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东立科技及其他相关交易各方提供,相关交易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均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东立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东立科技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公众公司、挂牌公司、 指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立科技
兴中钛业、标的公司 指 攀枝花兴中钛业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攀枝花兴中钛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亿达商贸 指 攀枝花市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攀枝花市亿达商贸有限公司、饶华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 指 东立科技采取发行股份购买兴中钛业100%股权的交易行
组 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份转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让系统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华西证券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饶华、攀枝花市亿达商贸
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验资报告》 指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本验资报告》川华信
验(2023)第0044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除非本报告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注1:除特别说明外,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中的金额单位均为人民
币元;
注2: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所列数值总和
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相关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兴中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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