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5:32:26 股吧网页版
中汇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5187 证券简称:中汇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称“《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成立的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铜陵市规划勘测 铜陵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 的方式发起设立,在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立,在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 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407005926666730。

913407005926666730。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
责任公司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牌。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 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验检 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 测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排放权交易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 护工程设计;排放权交易服务;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